经过惠豫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,一年多的不懈努力,河南省驻马店确山县农民工王存的儿子,张高峰被故意伤害致残一案终于调解达成共识。调解经过如下:
案发2014年8月14日晚上,张高峰在去公司上班的路上,遇见一个陌生人说给张高峰找工作,张高峰就坐上了他的摩托车,走到博罗福田镇火烧园不远处的村道时候,遇到该村村民抢劫张高峰的包,张高峰死活下给而引起众多村民对张高峰转围殴几个小时,至张高峰受重伤当场休克奄奄一息,后被送往长宁医院和博罗医院无法救治又转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,抢救活过来了。张高峰被打得全身是伤,两条腿、胳膊、肋骨全部骨折、耳朵出血、肾部严重挫伤,经过长达九个月的治疗仍然没有恢复健康。
案发后博罗县公安局,福田派出所立案侦察抓到两个犯罪嫌疑人,一个叫陈汉辉,一个叫陈运兴,两个犯罪嫌疑人很狡猾死不成认打人,也找不到有力的证据,给此案侦破带来很多困难,追要治疗费也陷入了困境,困此张高峰的家属认为公安机庆包庇罪犯不做为等,到处上访告状无果。后来找到我们农民工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站要求对其法律援助,我们接到张高峰母亲的求助申请后,2014年12月10号上午,农民工服务中心召开会议讨厌,并研究成立工作小组指派专人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、博罗县公安局福田派出所调查了解情况。得到确认后,我们过年给张高峰家捐款、捐物、捐粮、油让他度过年关。年后我们与博罗县政法委、公安局、福田派出所取得联系,进行协调解决,在博罗县政法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,经博罗县公安局信访室、检察院、法院、福田派出所等几家单位的共同努力,通过多次找犯罪嫌疑人家属进行勾通调解,对张高峰被故意伤害一案给预医疗救治补偿,司法援助等途径协调解决张高峰母亲上访上诉。
2016年元月18号上午:有惠豫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中心、博罗县政法委、博罗县检察院、博罗县法院、博罗县公安局信访办、张高峰的母亲王存、父亲张新生等,在博罗县公安局信访室召开协调坐谈会。
协调内容如下:
1、张高峰前期住院治疗费13万元,有福田派出所负责支付结算,
2、张高峰住院期间,其母亲王存先后几次从公安局信访室、福田派出所借用生活费90000元现金,作为张高峰住院治疗时的误工损失、生活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精神损失费。
3、下欠中心人民医院二次手术费60000万元,有博罗县政法委用法律援助经费支付解决。
4、有两名犯罪嫌疑人家属,待张高峰出院后,一次性补偿80000万元,给张高峰作为后期康复治疗费。
5、伤者张高峰收到款后,应写收条、书面刑事撤诉书、谅解书、注明不在追究二被告刑事责任,双方当事人要签定调解补偿协议书,经双方签名画押为凭。
附调解现场照片:谅解书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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